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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城县局:实名办税提升纳税服务质效
发布日期:2017-06-02 作者: 通城县局 来源: 通城县局 浏览次数: 次

为提升纳税服务质效,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防范税收风险,我局纳税服务科积极地配合各分局人员实行办税人员实名办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等规定,依法合理有序推行该项工作。

实名办税是对纳税人的办税人员身份确认的制度,实现一方采集双方共享共用,为加强纳税人风险管控,对特定纳税人,须在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自然纳税人本人进行实名信息采集、核实和确认后,办税人员才能办理实名涉税事项。相信真正落实推广政策以后,能更好地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收获纳税人更大的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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