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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谈内容 |
市局党组书记、局长彭洪斌做客“政风行风热线” |
电波沟通无限,拨打党风政风热线,收音机前的听众朋友,大家好!欢迎收听咸宁广播电台调频88.1兆赫新闻综合广播,调频95.9兆赫交通音乐广播,为您并机直播的大型新闻舆论监督栏目《党风政风热线》。我是主持人。 在今天的节目中,前来与我们交流的是咸宁市国税局的4位嘉宾。他们分别是: 咸宁市国税局党组书记、局长 彭洪斌 咸宁市国税局货物和劳务科科长 熊崧 咸宁市国税局征管科科长 成忠兴 咸宁市国税局温泉城区办税服务厅主任 何勇 欢迎几位的到来。直播间的两部热线电话:8154257,8154258已经为您开通,听众朋友们如果需要咨询国税政策,或者对市国税局的工作提出意见建议,以及有其他方面涉税问题需要与主持人、嘉宾交流的,都可以拨打这两部热线电话。节目开始之前,请彭局长与我们的听众朋友打个招呼。 彭洪斌:主持人好,各位市民朋友、广大纳税人朋友,大家上午好。很高兴通过党风政风热线这个平台,与大家交流、欢迎听众朋友对我们的国税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主持人: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是各级党组织的责任所系、使命所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是各级党委、党组的职责所在,彭局长,请您介绍一下市国税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 彭洪斌:咸宁市国税局党组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不称职”的理念,紧扣“明责、履责、问责”这条主线,做到全面落实主体责任,积极推进全市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一是采取三项措施,贯彻落实精神,做到心中明责。通过组织学习责任、层层压实责任、全面分解责任,做到了心中有责,心中明责。今年上半年,市局党组中心组集中组织学习6次,学习《税务系统各级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办法(试行)》等廉政建设相关重要论述、文件20余篇。大力实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任务书工程”,将全年的主体责任进行细致的划分,逐级传导主体责任,全市国税系统上下共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主体责任书392份,另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22项57条任务分解落实到21个责任部门,形成了《咸宁市国税局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形成了工作有人抓、问题有人管、责任有人担的良好局面。 二是落实五项责任,多维促廉倡廉,做到全面履责。第一,严管善用,落实好选人用人责任。2016年市局党组选用干部28人次(含配合省局), 做到了程序规范、唯贤用人,群众认可,营造了风清气正的用人风气;第二,立规守矩,落实好明纪纠风责任。制定了《咸宁市国税局党组成员履职八条规则》,修订了《咸宁市国税局工作规程》,进行了公务接待、公务用车清理等10个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改善了干部作风;开展了“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全面推行“同城通办”、创新应用“办税服务智能化管理平台”,大力推行国地税“515”合作模式,组织开展窗口单位“四风”问题治理活动,不断提升了国税部门纳税服务水平和质量。第三,未雨绸缪,落实好预防监管责任。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述责述廉、离任审计和检查等制度,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启动第三轮巡视工作,定期对各县市区局领导班子及成员进行巡视。建立税纪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与地方纪检监察部门联系,去年开办了为期5天的全系统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派出两名专业人才到市纪委党风室和检查室协助纪委部门办理案件,市局和6个县市区局均建立了纪检组长与纪委书记沟通机制,税纪合作在全市范围内全面铺开;第四,齐抓共管,落实好支持保障责任。一年来,各级党组部署、过问、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0余次,约谈干部40余人次,督办重点工作30余件,各级领导班子成员研究、部署、检查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156余次,重点加强了组织保障。建立了党组书记和纪检组长会商机制,实行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双报告制度,建立完善了绩效考评制度,将党组落实主体责任的工作情况纳入绩效考核,全面加强了机制保障。全力支持纪检监察部门查办案件,并在组织领导、人员配备、办案条件、工作经费等方面提供了有力保障,有效加强了硬件保障。第五,积极引导,落实好管理示范责任。贯彻落实总局《关于加强市、县国家税务局领导班子建设的指导意见》精神,以班子建设引领干部;形成各级党组书记亲自抓党风廉政建设,各级党组成员共同抓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模式,以领导示范带动干部;利用咸宁“楠竹之乡”美誉,积极打造“竹廉文化”特色品牌,组织开展了“竹廉文化”大宣传、大互动、大体验、大创作、大展示等五大系列14项活动,以廉政文化教育干部。 三是坚守一道防线,注重惩防并举,做到从严问责。坚持做好日常提醒,在廉政纪律宣传上,做到“逢节日必提醒”、“逢会议必提醒”、“逢廉政新规出台必提醒”、“逢培训必提醒”,我们还把节日当成“节点”,着力加强节日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拓宽案件线索渠道。强化两权监督,聘请了15名行风监督员,其中明查10人,暗访5人,不定期开展活动;加大了与纪委、检察院、人大、法院、公安等部门的协调沟通,扩大外部监督覆盖面,拓展了廉政违纪线索来源。从严查办违纪案件。坚守廉政防线,做到有案必查、从严追责,有错必纠、有责必问。上半年,我们以纳税人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重点,组织开展明察暗访1次;4家单位对违反纪律的一般性问题,实施了批评教育;对违反纪律问题较重的行为,对1人进行了组织调整;以党纪国法、廉政法规和从政道德为主要内容,组织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44次。 应该说,我们咸宁市国税局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上,思想重视,措施得力,也得到了各级领导的肯定。今年4月份,在市委组织的2015年度全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工作考核中,我局被评定为优秀等次。 主持人:市国税局紧扣“明责、履责、问责”这条主线抓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可以说思路非常清晰,措施非常明确,也取得了较好成效。彭局长能否具体介绍一下,市国税局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上有哪些创新点与亮点? 彭洪斌: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我局非常重视发挥文化的引领与浸染作用,注重将税务文化建设与党风廉政建设紧密结合,相互促进。去年,我们利用咸宁“楠竹之乡”的美誉,积极推进“竹廉文化”的品牌实施,努力打造特色文化品牌,组织开展了“竹廉文化”书画摄影征文活动、竹乡税干风采系列人物宣传报道、“竹廉文化”演讲比赛等14项活动,编印了“竹廉文化”专辑,把“竹廉文化”植入宣教内容,将廉政的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使广大干部职工在警示中受教育,在竹廉文化品味中提升“清廉”境界。 今年我局将继续实施文化建设驱动,以“竹廉文化”建设为范本,以“一局一品”为基点,以“同心发展、同创事业、同享成果”的三同理念和“拓展蓝色新空间,建设幸福新家园”的“两新建设”为目标,推进各单位廉政宣教室建设,构建咸宁国税“1+N”廉政文化圈。 主持人:我市今年的汛情发生时间较往年提前不少,洪水来量也异常偏多,防汛工作已成为当前的中心工作。彭局长,市国税局是如何落实防汛工作的? 答:当前的防汛工作确实比较严峻。我们党组十分重视,并采取了系列的措施和工作。一是制订了防汛抢险应急预案,明确了指导思想、组织分工和相关要求;二是成立了由55名国税干部组成的防汛抢险突击队,市局党组有三名成员参加,我亲任队长,突击队90%以上的成员是党员;三是建立了防汛通讯机制,确保防汛值班电话和队员手机24小时畅通;四是购置了一批防汛设备和工具,随时准备奔赴防汛一线。总之,我们对防汛抢险突击队的要求是:听从指挥,统一行动;召之即来,来之能战;不怕困难,不怕牺牲;代表国税,树立形象。 主持人:市国税局对防汛工作高度重视,准备充分,体现了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 听说,今年市国税局被确定为全市加强政府部门履职尽责工作的点题督查对象,彭局长,您能向听众朋友介绍一下,在今年的接受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中,市国税局开展了哪些活动? 彭洪斌:市国税局今年是全市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四个点题督查对象之一。那么,在今年的全市国税系统接受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中,我们按省局要求,积极开展“五访”活动,广泛征求纳税人关于涉税服务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一是开展“驻厅访”。主要开展“三个一”活动:一是现场征求意见。由驻办税服务厅的当值领导和办税服务厅负责人,向在办税服务厅办理涉税事项的纳税人现场征求意见,每周不少于三个工作日,并且要有专门的记录,每周记录情况要上交监察室;二是开展书面问卷调查。对前来办事的纳税人发放书面调查问卷,征求纳税人意见;三是个别谈话。对于反应问题较激烈、情况较复杂的纳税人开展个别谈话的方式,做好解释、解答、解决工作。 二是开展“进户访”。市县局一把手要向当地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工作情况和税收政策;市县局班子成员要向政府四大家领导、工商联、经委汇报工作情况和税收政策;各分局班子成员要对一般纳税人开展针对性的入户实地走访征求意见,要逐户上门,宣传政策、征询需求,走访比率要达到100%;各分局中层干部要带队对所辖的小微企业上门宣传政策、征询需求,走访率要达到100%。 三是开展“电话访”。各级税务机关要向辖区的纳税户一季度开展一次电话普访,了解其对国税部门的评价;请第三方向广大纳税人开展随机电话抽访,了解纳税人对国税部门的真实想法和需求。要确保电话访情况的真实性、有效性,力争提高纳税人的满意度。 四是开展“问卷访”。向广大纳税人发放问卷调查表征求意见,问卷发放率、回收率要达95%以上。要做好问卷调查情况的整理,及时梳理归纳,拿出整改办法和时限。 五是开展“集中访”。一是组织特邀监察员召开座谈会,请特邀监督员对国税执法工作献计献策,并开展相关督导工作;二是开展税企恳谈会。各县市区局、分局要以不同形式组织税企恳谈会,集中征求意见。 主持人:市国税局开展的这“五访”活动,可真是用心良苦,工作细致,切切实实把服务纳税人的工作做到细微处。我们都知道办税服务厅是税务机关为纳税人办理日常事务和提供税务涉税服务的场所,是纳税人检验税务机关工作质量和效率的窗口,也是征纳双方直接沟通的重要枢纽。何主任,能不能向听众朋友介绍一下办税服务厅有哪些职能? 何勇:好的,纳税服务窗口的主要职责是,办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税务登记事项;办理纳税申报、认证、税款征收等事项;办理发票发售、代开、审验、缴销等发票管理事项;实施税务违法的简易处罚;开展纳税咨询,提供办税辅导;公开涉税事项,宣传税收政策;受理涉税行政许可审批申请,办理备案事项;办理其他相关涉税事项。 主持人:何主任,能不能向听众朋友介绍一下国税部门办税服务有哪些承诺? 何勇:主要有6项承诺,一是实行办税“七公开”。即公开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公开税收政策法规,公开办税流程,公开服务规范,公开税务行政处罚标准,公开纳税服务热线电话,公开监督举报电话。 二是实行首问责任制。纳税人到国税部门办理涉税事项时,第一个受理的税务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受理事项属于首问责任人岗位职责范围内的及时办理或解答;受理事项不属于首问责任人岗位职责范围内的,首问责任人负责接待或指引,直至纳税人进入正常事务受理程序或得到明确答复。 三是实行预约服务制。根据纳税人需求,在征纳双方约定的时间内,为纳税人办税涉税事项。 四是实行限时办结制。开业登记、变更登记、停复业登记、报验登记、挂失税务登记证件、普通发票日常领购、申报纳税、税收优惠备案等八类项业务,只要纳税人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无违章问题,由办税服务厅即受即办,当场办结。其他涉税业务全部实行限时办结,全面实行“七日审结制”。 五是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对纳税人办理涉税事宜,推行二维码一次性告知。 六是优化纳税服务手段。依托信息技术,对登记、认定、优惠办理、申报纳税、业务表单下载、发票认证、发票真伪查询等业务实行网上办理、自助办税、全省通办;取消纳税信用等级为A、B级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推行国地税“一厅式”办税,实现纳税人来到一个厅办完两家事。 主持人:刚才听何主任谈到了服务承诺的第六点是优化纳税服务手段,我们听到了国税部门为纳税人服务的新举措,何主任,你能再具体介绍一下这些服务新举措吗? 何勇:2016年咸宁市国税局以“改革·合作”为主题,推动国税、地税服务深度融合、执法适度整合、信息高度聚合,实现线上线下互通、前台后台贯通、内部外部联通,让纳税人享受更快捷、更经济、更规范的服务,提升纳税人获得感、满意度、遵从度。 一是开展国地税“一厅式”联合办税试点改革。采取“以点带面、点面结合、整体推进”的方式,开展国地税“一厅式”联合办税改革试点工作,探索实现“前台一家受理、后台分别处理、限时办结反馈”的联合办税服务模式。在面上,全市范围内全面推行国税、地税办税服务厅互派人员、互设窗口,4月已实现国税局、地税局办税服务厅全面互设窗口。在点上,确定崇阳、通城2个县开展国税、地税共驻政务服务中心试点,进一步解决了纳税人办税“多头跑”、资料“多头报”等问题,实现了纳税人“来到一个厅,办完两家事”的目标。 二是取消A、B级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纳税信用为A级、B级的纳税人取得销售方使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不再进行扫描认证,通过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软件登录我省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查询、选择用于申报抵扣或者出口退税的增值税发票信息,进一步优化了纳税服务,减轻了纳税人和基层国税机关的负担。 三是落实二维码一次性告知制度。以《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等规范为基础,实现纳税人基础办税流程、报送资料、办理时限等一次性电子化告知。及时将省局统一印制的纸质版二维码及宣传画册配置到各办税服务厅进行张贴、分发,并在门户网站、纳税人之家QQ群公布总局发布的112个二维码,方便纳税人扫码,确保纳税人熟知熟用。 四是推行办税事项全省通办。从4月6日起,推行办税事项省内通办,业务范围涵盖税务登记、税务认定、发票办理、申报纳税、优惠办理、证明办理、预约办理、宣传咨询等八大类210个事项。在不改变纳税人主管国税机关的前提下,通过数据信息互通、前台后台贯通、内部外部联通,打破纳税人涉税事项属地办理的限制,纳税人可通过网上或者选择国税机关任何一个大厅办理有关涉税事项。 五是缩短办税时间, 完善首问责任等服务制度。合理简并纳税人申报纳税次数,实行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按季申报。以“内容明确、职责清晰、流转高效、取得实效”为目标,完善首问责任、限时办结、预约办理、延时服务、导税服务等5项服务制度。推行办税双向预约,一方面实现纳税人通过网上办税厅等方式向办税服务厅预约办理涉税事项,一方面由税务机关主动发起错峰预约,合理分配办税服务厅忙、闲时间。配足配强办税服务厅人员,全市增加一线窗口人员21人,确保与纳税人数量和规模相适应。从5月1日起,对通过互联网络成功申报的纳税人取消纸质资料的报送,切实减轻纳税人负担。 六是创新发票领用形式。提供发票网上申请服务,引入现代物流服务配送纸质发票,让纳税人可足不出户领用发票。 七是全面推行邮政“双代”业务。全市全面推行“邮政代开发票、代征税款”业务,力争在2016年底前实现“全网点覆盖”,纳税人可就近选择任一邮政网点代开发票。 八是发票验旧信息自动上传。改革了增值税发票验旧方式,通过网络自动生成发票验旧信息传递至税务机关,减少了纳税人办税负担和前台工作压力。 九是联合开展信用评价。为扎实推进全市税收信用体系建设,营造“守法经营、诚信纳税”的社会氛围,同市地税局联合开展了2015年度纳税信用评价工作,最终确定A级纳税人149户,B级纳税人2120户,C级纳税人1813户,D级纳税人144户。通过国税门户网站、办税服务厅公告栏、电子显示屏等多种渠道,向纳税人和社会各界公布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名单,广泛宣传纳税信用评价工作的意义与作用,让更多纳税人意识到纳税信用等级的重要性和作为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可享受的便利,提高社会各界对税收信用的认知度和关注度,扩大纳税信用评价的社会影响力。 十是加强“税银互动”。将纳税信用与信贷融资挂钩,税务部门与金融机构信用互认,为信用等级高的小微企业融资提供信用支持,方便小微企业更快更好地申办“纳税信用贷”。充分发挥“银税互动”的辐射力和影响力,努力将“纳税信用贷”打造成税银联手服务企业的金字招牌,既便利企业融资又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税收、金融环境。目前,全市共有工行、建行、交行、民生银行、咸宁农商行等七家签约银行,2016年第一季度为小微企业发放“纳税信用贷”1139万。 主持人:国家税务总局王军局长说:打好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三大战役。请问这分别是哪三大战役?市国税局是如何部署这三大战役的?现在进行得怎样? 熊崧: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我国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做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是今年各项改革的重头戏。为了将营改增税制改革平稳落地,使之在服务五大发展理念、助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减轻纳税人负担等方面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国家税务总局王军局长提出要打好营改增三大战役,分别是开好票、报好税和分析好三大战役。对于国税部门来说,每一场战役都需要精心部署,全力以赴。为了打好“开好票”第一场战役,市国税局制定了一个总方案、七个子方案,在不到一个半月的时间里,将户籍信息移交、信息核实录入、宣传培训、税控发行、发票发售等94项工作任务细化到每天,落实到每个岗位,全市国税系统全面进入战斗状态,坚持“5+2”“白加黑”工作模式,取得了从今年5月1日起营改增试点纳税人成功开具发票的第一场战役的胜利。从6月1日起,本次营改增的建筑、房地产、金融和生活服务业四大行业开始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由于增值税制与这些纳税人原来缴纳的营业税制计税原理有很大差异,增值税较之原营业税更难、更复杂,因此“报好税”第二场战役关系到纳税人是不是顺利适应了税制转换。为了打好第二场战役,全市国税部门保持连续作战、闯关夺寨的决定和勇气,采取增设办税窗口、设立营改增申报专窗、加大培训力度、对所有应申报纳税人一对一辅导等措施,确保了每一户纳税人顺利申报。接下来是关键的第三场战役,也就是落实好李克强总理讲的: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的死命令。为了打好这场收官战,全市国税部门将继续深入到第一户纳税人中,做好纳税辅导,协助纳税人分析好税负,运用营改增新政降低税负,充分享受改革红利,全面完成营改增改革任务。 主持人:成科长,能不能介绍一下全市营改增的户籍情况? 成忠兴:好的,经过国税部门前期的信息采集、核实、登记,此次营改增纳税人共8641户。其中,一般纳税人498户;小规模企业3164户;个体工商户,点上户397户,点下4555户。 主持人:成科长,截至目前,营改增纳税人国税征管情况又是怎样的呢? 成忠兴:自3月5日李克强总理正式宣布4大行业全面实行营改增以来,全市国税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财政部、国税总局、湖北省国税局工作部署和要求,乘便民春风行动之风,深入扎实开展各项征管工作,确保了我市营改增改革平稳有序实施。 一是平稳实现了国地税户籍交接。全市国地税密切协作,及时顺利实现了户籍交接。二是强化了纳税人培训辅导。三是实现了纳税人5月1日正式开票,6月1日正常申报。四是开通了涉税事项全省通办和涉税事项网上审批。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税务认定、发票办理、申报纳税、优惠办理、证明办理、行政审批七大类涉税事项,均可在网上办理或预约。税务登记、税务认定、发票办理、申报纳税、优惠办理、证明办理、预约办理、宣传咨询等八大类210个事项,可在全省范围内任一办税大厅办理或选择网上办理。五是拓展了委托邮政代开发票业务,进一步方便了纳税人。纳税人需代开普通发票,可选择就近邮政网点代开。 主持人:熊科长,营改增小规模纳税人应该怎么申报? 熊崧:7月份,大多数营改增小规模纳税人的第一个申报期到来了,首先应该注意两个关键点: 一个是纳税申报的时间,如果是选择了按季纳税申报,自2016年7月1日至7月15日,营改增小规模纳税人的首个申报期,需要在此期间内办理2106年5月1日至6月30日两个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手续。 二个是纳税申报的内容,不论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在5、6两个月内是否有应纳税款,或者享受小微企业等减、免税政策,均应当在7月15日前,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手续。 其次,营改增小规模纳税人申报需要填报的资料有三种: 第一种:全部小规模纳税人均需填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第二种:如果应税行为有扣除项目,需要填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比如经纪代理服务、提供旅游服务、提供劳务派遣服务等。 第三种:如果享受增值税减免税优惠政策,需要填报《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享受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免征增值税政策或未达起征点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不需要填报本表。 三是纳税申报流程。 第一步:远程抄报税。对已开具的发票信息,使用“增值税税控系统”远程抄报税。 第二步:增值税纳税申报。开通网上办税的纳税人直接登陆湖北省网上办税服务厅,完成填报报表以及缴纳税款。网上缴纳税款需提前签订税库银三方协议。 主持人:享受差额征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如何确定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 熊崧: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6号)规定:三、按照现行规定,适用增值税差额征收政策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前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享受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政策。 主持人:作为增值税纳税人,向对方索取专用发票时须提供哪些信息? 熊崧:营改增后,应税行为的购买方在向销售方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具体要提供哪些信息呢?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进一步优化营改增纳税服务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6〕75号)第十八条对此作出了明确。 通知规定,“增值税纳税人购买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时,须向销售方提供购买方名称(不得为自然人)、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信息,不需要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等相关证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彭洪斌:谢谢大家的提问,非常感谢大家一直以来对咸宁国税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恳请大家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帮助我们的工作、监督我们的工作。谢谢你们! |